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公告
2025-06-24 16:04:45      来源:网信安多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重点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举报投诉范围

(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二)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三)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四)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五)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六)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七)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八)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或过失引起火灾;

(九)使用聚氨酯泡沫作为保温材料;

除上述重点整治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外,其他火灾隐患均可举报投诉。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拨打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24小时举报热线0896-3662119,大队安排专人值守,随时接听举报信息。

(二)信件邮寄。将举报材料邮寄至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收件人为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一楼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字样。

三、举报处理流程

(一)受理登记。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对举报信息进行详细登记,记录举报人提供的各项线索。

(二)核查处置。大队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依据举报线索开展实地核查。一经查实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举报信息保护

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等信息。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举报人权益不受侵害。

五、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务必如实举报。

2.举报人须明确描述清楚具体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以及具体地址、部位,对以上举报内容要素描述不清晰的视为虚假举报,不予受理。

我们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监督工作,共同维护消防安全,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向巴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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