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安多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的公告
2025-02-26 10:20:05      来源:安多县司法局    

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安多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率,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安多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

凡以安多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需加盖“安多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

特此公告

附件:“安多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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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多县司法局

2025年2月25日

责任编辑:仓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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