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征兵宣传的时代性和感召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征兵宣传用语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作品要求。应征作品要主题鲜明,充分体现《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要求,从不同侧面阐明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义务,揭示优秀青年参军入伍对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重要意义,讴歌火热的军营生活为青年人施展才华、实现人生梦想提供广阔舞台,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激励有理想、有志向、有才华的优秀青年积极参军报国。体裁主要采取锦句、警句、诗句、对联和短句等形式,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摘抄。字数不超过20字,要用藏汉两种文字,做到短小精炼、通俗易懂、琅琅上口,便于记忆和广泛推广使用。
二、征集范围。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青少年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征兵工作人员及社会各界群众。
三、评选使用。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组织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0条,二等奖15 条,三等奖25条,颁发证书和奖品,印发各地征兵办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宣传使用。
请各单位、各部门将征集到的宣传用语(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标明署名),于2016年3月28曰前报安多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人:邱全龙
联系电话(传真):0896—3662158
电子邮箱:adxcb@sina.com
安多县委宣传部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