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多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2-10 01:16:25      来源:安多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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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多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1 年11  月 20 日

目录

第一部分安多县自然资源局单位概况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自然资源局机构设置情况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自然资源局人员编制16人,实有人数16人。退休4人。自然资源局下设局长、文秘、采购,财务室等4个办公室;

我单位全称西藏那曲安多县自然资源局,属于行政机构,一级预算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24257419146944。

二、部门职责

(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请市政府或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参与报请市、县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承担和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编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组织落实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承担报地区行署或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计划,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请市政府或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参与报请市、县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承担和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编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组织落实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承担报地区行署或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计划,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权限范围内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县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

(十)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管理地质资料汇编。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指导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突发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落实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法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按照权限开展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和实施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受理、侦破、查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及上级林业部门授权的部分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第二部分

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5)

第三部分

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总收支。2021年度年初结转结余2155.81万元,本年收入248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2.71万元,其他收入1050.75万元),本年支出341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1.67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 1050.7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22.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155.81万元,本年收入1432.71万元,本年支出3271.6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107.7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1年度政府型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09.12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94.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15.1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16.4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同口经对比:2021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6.43万元,2020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87万元、较2020年增加2825.56万元,增长478.2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资及上级专项资金较多。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1.67万元,2020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87万元、较2020年增加1680.80万元,增长284.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资及上级专项资金较多。

(三)财政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1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40.4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0.44万元。就业补助(款)1.4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2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23.3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23.3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19.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39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类)84.04万元。退牧还草支出(款)84.04万元,退牧还草工程建设(项)84.04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类)94.0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94.01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94.01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1510.9万元。林业和草原(款)1470.23万元,行政运行(项)567.54万元, 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265.18万元,动植物保护(项)144.19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121.65万元,草原管理(项)349.49万元,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2.18万元;其他扶贫支出(款)40.67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659.98万元。自然资源事务支出(款)1646.84万元;行政运行(项)421.78万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50.04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1175.02万元;  其他气象事务支出(款)11万元, 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2.14万元。

三、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16.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3,占总支出1.29%,卫生健康支出:23.37万元,占总支出0.68%,节能环保支出::84.04万元,占总支出2.46%,城乡社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4.01万元,占总支出2.75%,农林水支出1510.9万元,占总支出44.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59.98万元,占总支出48.59%。

2.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94.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416.43万元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27万元(含人员经费462.9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6.32),占全部支出的14.32%;项目支出2927.15万元,占全部支出的85.68%。

四、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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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1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08万元,完成预算的 90.0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08万元,完成预算的 90.08%。2020年17.35万元,比上年减少8.27万元,原因2021年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并精简支出。截至2021年12月 31 日,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 年发生国内公务接待0 批次,共0人次。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管理制度较为健全,组织实施较为有效,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部门履职、产业发展、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预算执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强预算管理;二是加大预算绩效培训力度,提高绩效指标编制准确性、合理性。三是提高本局的各项工作进度来促进资金支出。

六、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94.01万元。2020年支出12万元,较2020年增加82.01万元,增长87.23%。增长原因业务经费支出较多。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021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6.32万元,比2020 年度减少5.14万元,下降 16.3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12辆车,价值为2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及业务用车12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原值1700.30万元。房屋4847.89平方米,账面价值1419.29万元。

九、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经费,没有此方面的支出发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从自治区财政取得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应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工资福利支出(类):反应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应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八)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品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那曲市安多县自然资源局.XLS

责任编辑:向巴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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