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多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5月1日
目录
第一部分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业局概况
纳入安多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安多县林业局、安多县森林公安局、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多管理分局。
一、部门职责
(一)安多县林业局为协助那曲市林业局、安多县人民政府开展相关林业工作,并协调安多县森林公安局、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多管理分局开展相关生态保护工作的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和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发展战略计划。
2、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草场、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3、监督检查各产业对全县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开发利用。
4、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
5、承担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6、指导全县疫源疫病的检测工作。、
7、指导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多管理分局开展相关生态保护工作。
8、季节性的对保护区和重点区域进行武装巡逻和协议野保员们日常的开展巡逻巡护。
9、承办县人民政府、那曲市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多县森林公安局为协助林业局开展相关涉林工作,并协调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多管理分局开展相关生态保护工作的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受理、侦破、查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及上级林业部门授权的部分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2、负责我县草原防火工作和阻止意图穿越自然保护区无人区的非法穿越行为。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多管理分局是协助林业局开展相关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协调森林公安局开展保护生态环境的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林业局管理在我县境内的两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负责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实施有效管理,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保护好森林生态环境和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动植物资源。
3、加强科教宣传,利用现有的资源做好生态保护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宣讲,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的的相关普法宣传。
4、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切实搞好保护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5、承办上级业务部门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林业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林业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安多县林业局:内设机构2个,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办公室。
(二)安多县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无
(三)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多管理分局:内设机构1个,为: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宣教中心。
第二部分
林业局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业局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林业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3.4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3.49万元,支出为:农林水支出673.49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673.49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73.49万元。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400.00万元。
三、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3.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8.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休假探亲费等。
公用经费3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等。
四、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林业局2019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林业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673.49万元。
七、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计673.4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3.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八、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计673.49万元。
农林水支出673.49万元。
九、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接待和会议费、因公出国(境)安排的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