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多县人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9-05-07 16:12:58      来源:安多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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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多县人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5月1日

目录

第一部分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人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人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地区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编制全县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规章,编制全县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规划;拟定全县城乡就业政策和措施;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半脱产人员的工资工作,负责进行工资调整、晋升的协调指导及审核、审批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养老(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医疗(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生育等保险的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规范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全县劳动监察、劳动信访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拟定全县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管理政策和措施;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代表县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安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4人;局长1人、副局长2人、其他1人。实有干部7人,男干部2人、女干部5人。汉族2人、藏族5人。我局涉及上级9个科室业务。

第二部分

人社局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06-人社局预算公开表.xlsx

第三部分

人社局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人社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人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7.58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57.5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7.58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安排1157.58 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物(款)行政运行(项)184.1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物(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478.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5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7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5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50万元。

三、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4.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2.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个人取暖费、休假探亲费等。

公用经费1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等。

四、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社局2019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人社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157.58 万元。

七、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计1157.58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7.58 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八、2019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计1157.58 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7.58 万元。

九、2019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接待和会议费、因公出国(境)安排的经费支出。

责任编辑: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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