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多县护路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9-05-06 15:56:08      来源:安多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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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多县护路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5月1日

目录

第一部分护路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护路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护路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护路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六)护路办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那曲市护路办关于维护铁路治安的决策和部署,推动铁路护路联防各项工作的开展;

2、在本县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沿线基层组织,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解决突出治安问题,落实防范,建立有效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制;

3、及时了解、掌握铁路治安形势和护路联防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4、抓好铁路护路队伍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铁路护路联防队伍建设工作,落实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干部和专职护路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措施;

5、根据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需要和各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解决难题;协调各有关部门关系,调动参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协调配合,互相支持,促进工作平衡发展;

6、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护路人员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纯洁。

7、负责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8、负责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宣传工作,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落实营造良好的环境;

9、县护路办每月至少监督护路联防工作不少于10次,并形成督导报告,报市护路办;

10、负责本县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护路联防工作实施细则、方案和具体办法等;

11、负责完成县委、县府,自治区、那曲市护路办及上级有部门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护路办2019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护路办综合办公室。

第二部分

护路办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护路办预算公开表.xlsx

第三部分

护路办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护路办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护路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7.3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97.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69.36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的11.66%;交通运输支出969.36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的88.3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124.9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3.10万元。

3、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铁路安全(项)969.36万元。

三、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护路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休假探亲费等。

公用经费1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等。

四、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 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护路办2019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护路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1097.36万元。

七、 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计1097.3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7.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八、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计1097.36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969.36万元。

九、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接待和会议费、因公出国(境)安排的经费支出。

责任编辑: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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