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多县旅发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9-05-06 16:06:40      来源:安多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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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多县旅发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5月1日

目录

第一部分旅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旅发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旅发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旅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拟定全县旅游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依法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安多县建设重要旅游目的地的重大战略,负责加快推进安多县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的基础理论、政策和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统筹全县旅游要素建设和改造。

(三)统一管理全县旅游行业标准工作,负责制定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

(四)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产业发展,依法做好全县旅游行业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承担旅游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和论证负责旅游行业统计和分析行业信息发布工作;统筹协调涉旅企业部门研究和解决旅游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检测旅游经济运行。

(五)负责整合规划全县旅游资源,组织开展旅游资源普查;统筹协调指导全县重点自然旅游资源的管理、开发、保护工作;审核指导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利用项目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六)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旅游招商引资像目录,促进和引导全县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参与拟定全县发展旅游产业的投资计划。

(七)负责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开展对外旅游业务交流。

(八)负责旅游公共服务行政审批的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旅游承担的审批、审核工作。

(九)组织实施旅游人才发展战略、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类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十)依法对全县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指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手里全县重大旅游投诉案件;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交通运输;指导监督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和旅游娱乐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旅游政风行风建设。

(十二)承办安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旅发委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旅发委2019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旅发委办公室。

第二部分

旅发委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旅发委预算公开表.xlsx

第三部分

旅发委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旅发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旅发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8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7.87万元,支出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7.87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7.87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114.87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宣传促销(项)3万元。

三、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旅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休假探亲费等。

公用经费7.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等。

四、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旅发委2019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旅发委2019年收支总预算117.87万元。

七、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计117.8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八、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计117.87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7.87万元。

九、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接待和会议费、因公出国(境)安排的经费支出。

责任编辑: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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