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由安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次仁白珍带领县人大教科文卫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深入安多县扎仁镇、帕那镇等地就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查看了扎仁镇热高村、帕那镇申格卡岗村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听取了有关负责人关于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情况的介绍,详细了解了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发现的问题和如何提升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提出了建议。
检查组要求,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升生态保护工作水平,助推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