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生态立县”发展理念,扎实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11月17日,安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次仁白珍到玛荣乡亭曲河开展巡河工作。
次仁白珍通过实地巡查、听取乡、村两级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对亭曲河目前水生态环境情况及日常治理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乡、村两级河(湖)长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把责任扛起来,把工作抓起来,形成齐抓、共管、共治工作合力,推动安多县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玛荣乡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牧民群众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环境保护,共建共享碧水蓝天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