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7月14日,自治区人大民宗外侨委副主任委员云丹带领的调研组一行赴安多县开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那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布永忠,安多县委常委、副县长旺加,安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次仁白珍陪同检查。
调研组一行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提问的方式先后深入安多县帕那镇、公安局,对安多县贯彻实施《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开展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随后,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旺加汇报安多县关于开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会上,调研组结合实地调研检查情况对安多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要继续发扬缺氧不缺精神、海拔高境界更高的精神品格,艰苦奋斗、持续作战、奋发有为。二是加强《条例》的学习工作,要进行仔细研究、深入理解、学深悟透,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三是强化工作台账的完善,对《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归纳、完善,做到工作开展有数据、有简报、有记录。
座谈会上,云丹对安多县开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了要求,一是强化宣传工作。要广泛动员村(居)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形成宣传工作的骨干力量,以高昂的战斗精神持续发力、广泛宣传、不漏死角,达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贯彻学习《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的精神,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工作大局、强化责任担当,要有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抓好《条例》在安多县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