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多县民族团结事业蓬勃发展
2015年08月09日 16:24:30      来源:安多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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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 民族团结事业的蓬勃发展是安多县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是维护稳定的保障。长期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根据安多实际,一以贯之地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近年来,安多县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依托,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以马克思民族观、党的宗教政策、爱国主义、“三个离不开”和“老西藏精神”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打牢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不断巩固和发展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促进了经济、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维护稳定等各项社会事业的蓬勃发展。

自古以来,安多县是以藏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逐步呈现出民族多元化的社会特点。安多县各级党委、政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安多的具体实际相结合,高举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旗帜,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共同走社会主义道路,不断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繁荣发展,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安多取得了巨大成就,使安多经济社会同全区一道实现了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的历史性进步。

近年来,安多县委、县政府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点围绕“六个新那曲”建设,三大重点突破,着力探索创新民族团结事业发展“四个坚持创新”工作载体,谱写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团结发展新篇章。2013年安多县被地、县两级评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16人,先进集体10个;2014年县交警大队被评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区、地、县三级评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17人,先进集体11个。

坚持创新宣传教育机制,让团结进步观念深入人心。突出贯彻落实“三个加强”,即加强干部教育,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加强群众教育,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强少数群众自我教育,模范遵守国家政策。以宣传“五个意识”为核心,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教活动和新旧西藏对比教育,增强广大牧民群众的祖国意识、党的意识、法律意识、政府意识和公民意识,着力营造民族团结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坚持创新沟通交流机制,以完善党建营造和谐局面。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民族干部搭配及深化强基惠民活动成效为依托,坚持“四个搭配、四个一批”、“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着力推进班子结构改善,完成了乡镇领导班子的合理搭配,在全县13个乡镇领导班子和74个驻村工作队按合理比例搭配藏、汉族干部,13个乡镇党政一把手全部实现了藏汉搭配;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呈现出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精神风貌,基层党组织建设民族搭配明显完善,活力明显增强。

坚持创新寺庙管理机制,用有力举措筑牢稳定防线。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特别是涉及到少数民族群众的纠纷事件,县委、县政府都严格按法规政策妥善处置,并在实践中制定了《安多县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寺庙方案》,采取了“一寺一策”的做法,出台了《安多县白日寺县乡村三级属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措施。到目前有70多名驻寺藏汉干部至少每人都与3—4名僧尼成为朋友,八座寺庙5座拉康僧尼与寺管会干部结交朋友率100%。同时,建立藏汉两种文字寺庙僧尼档案,将僧尼家人联系电话及家庭主要成员、社会关系列入档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坚持创新结构调整,集多方力量发展民族经济。坚持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为目标,以深化民族团结创建为载体,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条件。提出了“四个一批”、“四个搭配”的原则,积极推行了《安多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和《安多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扎实推进牧业产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同时,自沈阳第六批援藏工作队进入安多县以后,践行着“做安多人,说安多话,办安多事”的承诺,充分尊重和团结安多本地干部,充分尊重安多民族风俗习惯,在安多干部群众中营造出健康融洽、团结友爱的浓厚氛围。彰显了“齐心协力谋发展、藏汉携手促团结”的民族团结进步内涵。

多年来,安多县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互相支持,亲如一家,共谱民族团结之曲,共唱民族团结之歌,保持了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好局面,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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