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多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二届人大第八次常委会
2017年09月08日 18:08:30      来源:安多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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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  根据人大《监督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安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安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9月1日上午在人政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安多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多布杰同志主持。会议应到24人,实到12人,符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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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研究通过了安多县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涉宗领域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追加维稳指挥部暨110指挥中心项目建设等资金的报告;县广播电视节目有线数字化覆盖工程资金追加的报告,并听取了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首先,会议研究通过了安多县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涉宗领域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追加维稳指挥部暨110指挥中心项目建设等资金的报告;县广播电视节目有线数字化覆盖工程资金追加的报告。

会议要求:研究通过违反涉宗领域管理与服务办法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是为进一步深化宗教领域主动治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提升民族宗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责任主体的监督、落实的重要举措,县人民政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抓好落实。

其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后,县法院、检查院、公安局始终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制度落实,加大干部队伍的管理,提升执法队伍的形象,确保了严格依法公正规范形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力促进了公检法工作的规范健康发展。会议充分肯定了县法院、县检查院、县公安局在规范化执法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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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会议要求:公检法三家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应做到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突出抓好干部队伍管理,夯实规范执法的基础;强化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工作的形象;进一步加大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逐步整改,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工作业绩,为安多的发展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和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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